北极海新闻2025-11-11 11:29

2025年7月14日,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富城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耿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宣判,耿某某获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公司处罚金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耿某某在2011年至2022年间向60余人吸收资金2亿余元。江苏邳州的杲先峰就是这60余人中的一员。

杲先峰确实和富城公司有过经济往来。不过,双方在法院达成了和解;早在2022年,经过执行拍卖程序,富城置业的12套别墅被抵顶给了杲先峰。

目前富城公司正在破产重整阶段。这份刑事判决书的出现,意味着杲先峰3年前已经执行结案的案件,存在重新进入司法程序的可能。

千万元“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2021年2月,杲先峰将富城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富城公司偿付逾期交付商铺的损失。

“2018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PZ133683、PZ133684),购房款合计 1000 万元。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经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登记备案。合同约定富城公司应于2020年12月底交付我所购买的两套商铺,但富城公司未能按约定交付。”杲先峰表示。

2021年10月,杲先峰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双方解除合同,返还1000万元并赔偿房屋溢价、房租损失860万元。

“双方是借贷关系,网签合同是为借款提供房产担保。公司同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偿还借款本息。”对此,富城公司答辩表示。

“双方的关系是借贷还是买卖”成了法院审理的焦点之一。

2021年10月,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就“杲先峰与富城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进行了调解。2021年10月29日,双方达成 (2021) 苏 0381 民初 6317 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包括:1.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PZ133683、PZ133684);2.富城公司返还购房款1000万元、赔偿损失860万元及相应利息,分期履行,若未按期履行,杲先峰有权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等。

 

(民事调解书内页)

 

执行拍卖 流拍后12套别墅抵顶欠款

其后,因富城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杲先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富城公司提供了位于邳州市争先路西侧龙城国际商住小区12套联排别墅(D5-101至D10-104)供法院查封。

 


(富城公司12套别墅交付杲先峰抵偿债务的裁定书及杲先峰申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江苏省新沂市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对这些别墅进行了拍卖。2022年3月,两次流拍后,杲先峰同意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1963.6万元接受该房产以抵偿债务,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作出 (2021) 苏 0381 执 5879 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不动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地产商及法定代表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刑

杲先峰与富城公司的案件执结5个月后,2022年8月,富城公司法定代表人耿某某因为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耿某某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2023年1月18日,耿某某被执行逮捕。

 


(富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审理查明,2011 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耿某某经营江苏富城置业有限公司期间,在邳州市炮车镇建设龙城国际理想城项目过程中,通过给付月息1.5分以上的高息为诱饵,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在安徽省泗县、江苏省邳州市向社会不特定人员 60余人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所借资金主要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偿付借款本息等。

法院认为富城公司和耿某某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耿某某有自首情节、偿还集资参与人部分损失,取得部分集资参与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

富城公司破产清算 执结案件或将重新进入司法程序

耿某某被羁押期间,有其他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富城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3年3月,邳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依法指定清算组作为富城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破产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中,“由于存在大量诉讼案件,18套别墅和6套高层房产已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5套房屋已被司法拍卖成交”,对于富城公司当时的财产情况有这样的描述。这其中就包含已经用以抵偿杲先锋债务的12套别墅。

 

(富城公司管理人给富城公司各位债权人的通知)

 

2023年12月,法院裁定批准了富城公司的重整计划。

“之前破产管理人清算时没有把我当作债权人,没有通知过我,而且最初他们报告中说被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18套别墅中就包括抵顶给我的那12套;整个刑事案件过程中没有人通知我,直至开庭时才给我列入到了集资参与人中。我成了集资参与人,他们就是想把这12套别墅拿回去,重新参与评估分配,这对于我来说是不公平的。如果我的这12套别墅都被收回重新参与分配,那刑事判决中耿某某偿还集资参与人部分损失取得少部分集资参与人谅解这块儿,他偿还的部分是不是也要收回?”杲先峰表示。

 北极新闻客户端“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晓荷律师认为,已生效民事案件的结果具有既判力和稳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推翻。此类案件重启绝非简单的程序回转,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特殊路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原民事调解书及执行裁定进行审查,经法定程序确认原裁判确有错误后才可启动纠正程序。

启动重新审理必须以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确凿证据为支撑,既要考量刑事裁判对涉案财产的定性,更需维护司法程序的公信力与生效裁判的权威性,不可轻易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