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的张先生向北极海新闻反映,说当地有个重点水利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甚至其中有的承包方连国家规定的建工资质都没有。
北极海新闻就此进行了调查。
(图为中标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该项目现场图片)
据相关资料显示,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渠系建筑物工程、信息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
调查中得知,工程经过正规招投标程序,以1.74亿元成功中标,中标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但有关资料显示,早在2022年1月4日,一家名为河南矗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矗固公司)的企业就与河南戎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昱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提前将该工程的部分施工量转给戎昱公司。而戎昱公司根本没有施工资质和能力,后来这家公司又找到了张先生,并让张先生交了50万元咨询服务费。张先生为此还成立了项目部、租用了设备、聘请了人员,但迟迟没有让他进场施工。
(图为矗固公司与戎昱公司签订的合同)
张先生提供了中标方与矗固公司签订的《河南省“十四五”引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合同中列明了矗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等信息,合同暂定总价为8287余万元,合同的第14条1款约定:“严禁转包、再分包”。
(图为中标方与矗固公司签订的合同)
但在张先生提供的矗固公司与戎昱公司签订的《河南省“十四五”引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中显示,这个合同的签订日期却是2022年1月4日。不但早于矗固公司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时间,甚至早于招标时间。该协议书上盖有双方公司的公章。
戎昱公司的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虽然成立于2018年,但直到2023年7月14日,才由河南二次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现在的戎昱公司。其与矗固公司签订合同的2022年1月,不应有戎昱公司的名称也不应有戎昱公司的公章。
(图为住建企业资质查询结果戎昱公司无施工资质)
北极海新闻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建企业资质查询系统中查询了戎昱公司,结果显示暂无相关企业信息;查询矗固公司,亦是同样的结果。
北极海新闻分别通过电话联系了矗固公司、戎昱公司和中标方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
矗固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我们和戎昱公司签过合同,和戎昱公司签合同应该是2024年。戎昱公司参与了一段时间之后被人举报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就被撵走了。我们和戎昱公司签合同时没有考察过他们的资质,戎昱是干劳务的,不用资质。因为戎昱公司的问题,中标方也和我们解约了,我们的损失非常大。我们公司的资质在2024年8月到期,因为没有继续这个工程,到期之后没有续办。”
戎昱公司法定代表人项先生表示:“我们确实和张先生签了合同,也与矗固公司签过合同;这个活儿中间环节太多,而且我们认为这个工程的分包转包过程中有欺骗行为。这个工程我们最后也没有实际参与。”
“和矗固公司是很早的事情,相当于项目还没有开工,和矗固公司有这个意向,当时就签了个东西。后来发现矗固公司单位资质各方面有其他一些问题,我们就和矗固公司把合同解除了,矗固公司没有参与具体实施我们这个项目。”中标方项目部副经理何先生介绍。(记者 思远)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律师指出:河南焦作引沁灌区水利工程涉及的转包行为存在多重违法情形,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首先,案涉工程存在明显的违法转包、分包情形。中标方与矗固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明确约定 “严禁转包、再分包”,但矗固公司早在中标前就与戎昱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工程施工权转出,构成违法转包。而戎昱公司不仅在签订合同时尚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未完成名称变更),更无任何施工资质,却承接工程并试图再次流转,违反《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资质合规与禁止层层转包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相关合同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矗固公司与戎昱公司 2022 年 1 月的合作协议,签订时间早于工程招标和中标时间,属于 “先定后招” 的违规操作,且签约时戎昱公司尚未完成名称变更,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缺陷,应属无效合同。中标方与矗固公司的分包合同虽形式合规,但因矗固公司擅自转包,中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最后,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保护。其基于与戎昱公司的约定支付 50 万元咨询服务费,并为此投入人力物力,却未能进场施工,属于信赖利益受损。戎昱公司明知自身无资质仍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存在过错,应返还服务费并赔偿相应损失;矗固公司未尽资质审查义务且违法转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北极海新闻